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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年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省直事业单位精简20%
2018-03-29 10:03: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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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29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除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按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时间表推进外,2018年全面完成“空壳”单位撤销、“小散弱”单位撤并、部门内部单位整合、内部机构数量压缩,以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去市场化等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改革目标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至少精简20%

  通过机构改革,大幅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节约集约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

  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具体咋改

  省直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一律撤并

  A清理撤销“空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时间超过两年,但长期空编无人,组织机构空壳化、职能任务空心化、单位设立有名无实的“空壳”事业单位一律清理撤销。

  B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

  对设置过于分散、公益职能弱化、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通过合并、撤销、合署办公等方式进行整合。

  1.省直编制30名及以下单位、市(地)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县(市)编制3名及以下单位要重点推进机构整合。

  2.省直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原则上一律撤并,职能并入相同或相近单位。

  3.通过整合撤并,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20名及以下编制规模的事业单位最多只能保留1个。

  4.同一部门内部多个事业单位可探索实行一套后勤、财务等行政管理体系,也可探索实行合署办公模式。

  C优化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

  对同一部门内部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按整合后单位职责任务确定合理的事业编制规模。整合后,除按地域进行布局设置外,部门内部同一职能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能保留1个。

  D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事业单位整合。

  重点对科研、报刊、干部教育、培训疗养、地质勘查、工程勘察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部门重复设置、职责交叉、资源配置不合理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社保经办、社会经济调查等省直垂直管理的“条条”单位,具备条件的要下放管理权限,与地方同类或职能相近的“块块”单位整合设置。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实行“大处(科)室制”。非业务性内部机构应当综合设置,原则上不超过内部机构总数的20%。

  省直不再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法队伍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清理和剥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重新明确行政职能回归后的事业单位职责类别等事项,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实行以市、县属地化执法为主的管理体制。省直原则上不再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确有必要设立的,要实行综合执法。

  推进“双法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经济效益较好的,特别是已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要先期转企改制。鼓励具备条件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进行部门内部整合或跨部门整合。积极推动具有资产资源事业单位、拥有大量非办公资产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移交国资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管理,逐步实行企业化。

  推进“双法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以事业单位自身名义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或取得经营资格,或100%出资举办企业的事业企业“双法人”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进转企改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面向市场的竞争性业务

  重新审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类别,以是否创收、是否有经营性收入作为区分公益一类、二类的界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举办企业),不得取得经营性收入。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举办企业)或有经营收入的,一律不再保留公益一类类别。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从事面向市场的竞争性业务并取得竞争性经营收入,其按规定和标准收取的经营性事业收入原则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以竞争性经营收入为主且无法剥离的,一律不再保留公益二类类别。对开展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或具有较强生产经营能力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推进市场化改革,将其纳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范围,按照《黑龙江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推进转制。

  人员安置原则上“人随职能走”

  《方案》强调,对涉改事业单位在改革期间实行机构编制冻结和干部人事冻结。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原则上“人随职能走”,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政策意见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按照国家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辉

【专题】黑龙江省深化机构改革 为龙江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