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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租汽车行业秩序大整治开始 未取得许可经营网约车罚3万元
2018-04-18 09:00: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栾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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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4月17日讯 17日下午,哈尔滨市出租汽车行业召开2018年行业秩序大整治会议。即日起,多部门联合重点打击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欺宰乘客等行为。整治期间,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上限处罚3万元。

  A出租车

  乘客在线评价 的哥服务纳入信用评分

  ◎出租车营运3乱象

  1.重点场站营运秩序混乱问题。哈东站、哈西客站、哈站北广场个别出租汽车不按规定候客,存在站外揽客、喊客、拼客等现象。

  2.行业拒载、强行拼客、欺宰乘客问题。这些问题产生了大量的服务事故,多次被媒体报道,对行业极具杀伤力。

  3.不落实行业要求问题。部分车辆营运过程中存在不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营运设施不全,车容不整洁,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等问题。

  ◎整治重点

  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公安、交通、网信、商务、执法、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在哈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拒载、强行拼客、欺宰乘客、私自改动计价器、场站不依次候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和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乘客如何投诉?

  行业将拓宽投诉渠道,在12345市长热线基础上,将增加并推广微信公众号投诉和二维码投诉渠道。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 GPS车载终端、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市场监督。推广乘客在线评价系统,将驾驶员的服务行为纳入信用评分体系。

  ◎企业不合格啥说法?

  整治期间,企业未按要求开展例会教育,未进行岗前培训、组织违规驾驶员学习的,或未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的,月投诉率超过12%的,责令进行3-5天的整改。整改期间停办一切相关业务,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企业发生2次及以上上述情形的,直接列入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出租汽车市场。

  ◎的哥违规咋处罚?

  整治期间,违规驾驶员一律由所属企业交行业协会组织下车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驾驶员在营运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收回涉及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权证》和《驾驶员证》。并对涉事企业和车辆在有关媒体上曝光。同时,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新规即将实施,今后私家车不可喷涂出租车颜色,管理部门将联合媒体推出投诉举报公众号。

  B网约车

  线上线下车辆不同 罚网约车平台1万元

  整治期间,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1.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上限处罚3万元。

  2.对提供服务车辆或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上限处罚网约车平台1万元。

  3.对私自派单、拒不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网约车平台还要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直至吊销《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王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