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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两级法院2015年至今审结11起倒卖车票案件 查获囤票19348张 票面金额447万余元
2018-06-28 09:28:25 来源:生活报  作者:栾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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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6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哈铁院获悉,2015年至今,哈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倒卖车票案件11件,审结案件11件,已生效案件11件,共同犯罪案件5件,判处28人。经庭审认定的倒卖车票19348张,票面金额人民币4470600元。判处有期徒刑2人,判处罚金总额人民币8608009元。

  囤硬卧票353张 加价卖出9张后被抓

  被告人石某某于2017年1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利用电话订票、微信或电话联系马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帮助网上订购火车票,抢购并囤积加格达奇至北京、哈尔滨、大连的K498次、K7070次、2062次旅客列车硬卧车票353张,票证价额共计人民币102102.50元。其中9张硬卧车票被石某某加价售出,非法获利人民币1696元,被其挥霍。2017年1月30日,石某某在加格达奇被抓获。在审理期间,石某某主动上交违法所得人民币1696元。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构成倒卖车票罪,但依据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696元及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依法没收。宣判后,被告人石某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帮人保管护照 借机抢订车票囤积

  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分别在我省黑河市火车站站前广场附近经营名为“昌盛”的旅馆和名为“利群”的便利店。彭某某在经营旅馆期间,为他人保管了57本护照。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1日期间,彭某某冒用其保管的他人护照上的身份信息,用电话抢订并囤积黑河至哈尔滨东的K7034次、K7036次旅客列车卧铺车票,并指使其子陆某某、其儿媳(另案处理),采用相同方法抢订火车票。3人共计电话抢订火车票1093张,通过其他方式购买火车票21张,共计1114张,票证价额总计人民币179206元。

  之后,彭某某、陆某某分别在各自经营的店铺内,将火车票每张加价二十余元售出。部分未售出的火车票被彭某某退票处理。2017年2月1日,民警在两人的旅馆和便利店里共计查获尚未售出的火车票173张(票证价额人民币27651元)、护照57本,并将二人当场抓获。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构成倒卖车票罪。彭某某系主犯,依法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陆某某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彭某某曾受到过行政处罚,此次又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依法没收。宣判后,被告人彭某某、陆某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