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1日讯 10日,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办公室干部冯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2月17日至2月20日,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办公室干部冯磊利用私自配制的市煤管局黑H0086D号公务用车钥匙,驾驶该车外出到鸡西、林口探亲。2018年4月26日,冯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绥东市场监督所所长任延东违规决定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经任延东决定使用本单位执法用车,作为其和本单位三名职工上下班通勤车使用,存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通勤问题,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5月25日,任延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