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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大力惩处税收违法行为 2年挽回税款2000余万元
2018-07-18 19:57: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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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8日讯(记者 杨帆) 记者从黑龙江省税务局获悉,为打造诚实守信的税收营商环境。自2015年初“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至今年6月底,90多户企业纳入黑名单,通过加强管理、教育培训、引导遵从,累计挽回税款2000余万元。

  “黑名单”企业涉税业务处处受限

  2018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对23户达到公布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在税务总局网站、黑龙江省“诚信龙江”网站各大媒体网站按批次进行公布,同时其发票的领用将实行验旧供新、限量领购,企业如果涉及出口退税业务也将受到从严审核。此外,黑龙江省税务局还会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对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广泛公布,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黑龙江省税务局与省诚信办、省工商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海关等部门签署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各成员单位共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通过“信用黑龙江”官方网站,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将惩戒措施进行公开,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此外,省税务局还主动对接公安部门,在省局和全省13个地市相继建立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形成税警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障;银行、海关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对违法企业或违法企业当事人实施惩戒,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相关信息通知哈尔滨市各商业银行;银监部门将“黑名单”企业通报给金融机构,加大了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贷款限制;哈尔滨海关对“哈尔滨市新鑫鑫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降级惩戒,不能享受通关便利措施,其法定代表人也被列入阻止出境的对象,交管部门对其实施惩戒期间乘坐飞机、高铁等予以限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执法单位办案过程中遇到税收相关违法线索时,也主动移交或联系税务机关。

  “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体现了激励和惩戒的相辅相成,在全省营造出了“褒奖诚信,联惩失信”的社会信用氛围,必将有力推动税收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红黑榜”体现纳税信用“分水岭”

  除了“黑名单”以外,省税务局还设立了“红榜”。据了解,“红榜”纳税人是依法诚信经营获得纳税信用A级的企业,这些纳税人在税收服务、政府采购、投资项目立项、财政补助、工商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中享受到联合激励措施,助推企业在自主创新、发展壮大过程中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