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刘海婷 记者 佘雨桐)17日,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郭某贪污案。该案是孙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2011年至2018年初,被告人郭某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向乡政府谎称其爷爷的泥草房(危房)分户给刑某(郭某妻子)、郭某某(郭某女儿)、王某(郭某弟媳)三人,将原本没有泥草房危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和条件的刑某、郭某某、王某虚报到危房改造名单中。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郭某共套取国家泥草房改造款人民币52500.00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赃款已退缴。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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