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0日讯(记者 佘雨桐)为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年”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军民融合,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军政军民团结,黑龙江省司法厅将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军人军属”专项活动。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着力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适度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优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理程序;有效发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机制;有效发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维权平台作用。
全省将民生领域与军人军属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于涉军维权案件,凡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律采取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受理,只要承办该案件的机关在黑龙江省内,不论当事人军籍在何地,均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法律援助对象还包括在省外服役的黑龙江籍官兵,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黑龙江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
对持有军人证明、军属证明的军人军属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实现从“应援尽援”走向“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派有业务特长的资深律师开展“一对一”结对,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对行动不便的军人军属、老军烈属和伤残军人,实行上门服务,凸显法律援助的人文关怀。符合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条件且应由省内其他市(地)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机构要引导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