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日讯(记者 刘嘉)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做好汛期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做好汛期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工作,防止发生城市道路桥梁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因强降雨造成道路损毁、交通拥堵时,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深入路面一线指挥作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辖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稳定运行。各地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将道路逐段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巡查频率,以“网格化”管理打造道路快速修复圈。
通知强调,大雨过后,要立即对城市道路坑洼积水、路面破损、井圈井盖下沉、人行道板下沉和损坏等进行“地毯式”排查,保证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耽误,确保道路管养无死角、无盲点、无疏漏。对小修小补解决不了破损问题的道路,要制定改造方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各地要以防汛工作为契机,聘请道路桥梁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地实际,对市(地)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科学管用可操作。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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