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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虚拟货币”能赚大钱? 实际是非法集资
2018-08-27 11:01:06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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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8月27日讯 近期,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以“区块链”“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相关提示,对此,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的,消费者一定注意防范。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1、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2、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 CO、I FO、I 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 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3、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省工商局提醒,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