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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年内“三降”一般工商业电价 用电户减电费13.56亿元
2018-08-29 17:57: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周秘
东北网8月29日讯(记者 周秘)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局获悉,今年黑龙江省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10.16分,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8.5分,降价幅度达到10.2%,全年可为黑龙江省一般工商业用电户减轻电费负担13.56亿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物价局先后三批出台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自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66分;自5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2.12分;自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6.38分。
据黑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转供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费用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在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电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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