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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 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2018-08-30 11:16:07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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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8月30日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我省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对此前已受理申请但尚未发放证件的,将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无需再申请办理。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仍可同时作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按照规定,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