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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农民争做秸秆禁烧模范 哈尔滨市发布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2018-09-17 18:27: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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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讯(记者 刘嘉)1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发布致广大农民朋友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一封信,希望农民在收获的过程中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原文指出,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及部署,按照《哈尔滨市2018年秋—2019年春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要求,今秋明春,哈尔滨市全域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时间为今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明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哈尔滨市实施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屯(村小组)五级网格责任;建立市督导、区县巡查的工作体系,市环保、农委、公安、林业、交通、办公厅6部门成立督导小组,保证“市级联动、全面覆盖、包片负责、各司其职”。

  同时,全市建立秸秆禁烧巡查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火点第一时间组织查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期间,哈市相关部门通过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提供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数据、各级督查发现及举报热线线索及时获得火点数据;利用其他卫星遥感影像解译数据;利用无人机进行火点监控,同时还将采用“互联网+”技术,利用全市近地面通信塔,启动机场等重点区域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建设,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智能识别和监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违者将依法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他人人身、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哈尔滨市环保局倡议农民秋收后要及时将秸秆清运离田,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随意向沟渠内堆放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希望群众相互监督,凡发现私自焚烧秸秆者,应及时加以制止,或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希望借鉴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冰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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