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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人办公证该带啥证明材料有清单了 凡能共享核查信息不用开证明
2018-10-17 11:15:13 来源:生活报  作者: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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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了解到,省司法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把不该百姓提供的证明材料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从根本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该《清单》已于本月起正式施行。

  《清单》对28类165项公证事项一一列举了所需公证证明材料,并注明了证明材料的设定依据及证明材料来源,让办事百姓一目了然。省司法厅强调,凡是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凡是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同时,明确清单未列明公证事项或事务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证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过程中确实无法提供清单所列证明材料的,应告知办证群众证明材料的获得途径,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为群众办证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