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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8-11-01 15:14: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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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日讯(记者 张璐)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宁安市海浪镇党委宣传委员兴百臣克扣、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1月,兴百臣任海浪镇乡建助理期间,克扣、截留海浪镇九良子村危房改造补助款0.75万元,用于购买土特产、大米送礼以及下乡核查危房改造加油支出。2018年10月,兴百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宁安市海浪镇政府原民政助理李继峰截留、侵吞一次性优抚金、丧葬费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李继峰任海浪镇民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次截留、侵吞16人一次性优抚金和丧葬费共计6.39万元用于个人生活花销,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犯罪。2018年6月,李继峰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林口县三道通镇民政助理关志敏、一村村民庞立萍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5月,庞立萍任三道通镇一村村委会会计期间,在三道通镇居民李某办理低保过程中,未掌握实际情况就出具离异、多病、无收入、生活困难虚假证明。三道通镇民政助理关志敏,应入户核查却未入户,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李某违规领取低保金0.32万元。2018年8月,关志敏、庞立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林口县林口镇红升村党支部书记赵树洪、村委会主任张日平违规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问题。2014年1月,林口镇民政办拨付给红升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2.8万元,红升村只将此款中的1.02万元发给受灾农户,余下1.78万元以慰问金的形式发给贫困户、复员军人和老干部。2018年7月,赵树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牡丹江市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会清在“金秋助学”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6月,爱民区总工会下发“金秋助学”活动通知,刘会清在明知本企业职工王晶红有私家车,不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情况下,没有认真核实王晶红家庭情况,就为其办理了“金秋助学”手续,致使王晶红虚报冒领“金秋助学”资助金0.3万元。2018年3月,刘会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回助学资金0.3万元。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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