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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宣传周 | 一场特殊的“公众开放日”,申请执行人走进法院,他们说...
2018-12-06 16:13:3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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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执行案件办案流程,法院详解如何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共同寻求破解执行难的攻坚新方法。

  11月30日,鹤岗市萝北县法院邀请12名申请执行人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中,法院向申请执行人介绍了执行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并通报了当前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大家对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邀申请执行人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先后参观了法院的安检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办公室和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很辛苦、法官不容易”“感谢我的承办法官,设身处地为我着想”“案件执行的很顺利,很有效率,我很满意。”几名申请执行人真诚地道出了心声。

  萝北县法院副院长林志军:“解决执行难非一日之功,我们的执行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机械地走程序,结案并不是终点,要真正意义上促进案结事了,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准确,这样既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还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

  除了案件执结带来的成就感,执行路上也常伴随客观原因造成的“执行不能”的无力感。一位申请执行人表示,有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害人现在生活困难、救助无门,感到非常困惑。

  林志军认真倾听,询问了几个问题后表示,这类案件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情形。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法院已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尽可能地拓宽救济渠道。如果申请执行人通过其它救济渠道申请救助,需要法院出面协调的话,法院将不遗余力地伸出援手。

  申请执行人刘芳接受采访

  受邀的申请执行人表示,通过此次“公众开放日”,看到了萝北县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今后,会对法院执行工作更加支持和配合。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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