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27日讯 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召开,《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危旧房屋倒塌或者濒临倒塌,可以进行改建复建和翻建。”
为加强中央大街和道外传统商市历史街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针对性的特别保护内容,提出“修缮和装饰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沿街建筑,严格遵循欧式建筑的尺度、比例关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中央大街、靖宇街两侧沿街历史建筑牌匾装饰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立面总面积的5%,其它建筑牌匾装饰总面积不得超过该立面总面积的8%。”等等。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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