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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势在必行 “火眼金睛”教你辨别22类黑恶犯罪
2019-01-25 16:5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红星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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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25日讯(记者 赵红星 佘雨桐) 1月25日,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记者在揭牌仪式上获悉,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打击22类黑恶犯罪行为。

22类黑恶犯罪行为。东北网记者赵红星 摄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揭牌仪式。东北网记者赵红星 摄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客运摆渡、粮食收购销售、冰雪旅游、林业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校园“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受理中心。东北网记者赵红星 摄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等新型涉众型黑恶势力。

  11、称霸一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3、抢夺强占煤矿资源、非法开采煤炭、垄断煤矿经营、垄断煤炭运输的黑恶势力。

  14、在校园及校园周边聚众寻衅滋事、抢夺学生财物、无故殴打学生、非法垄断餐饮经营、垄断校车(送子车)运营的黑恶势力。

  15、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酒水饮料、蔬菜水果、粮食供销的黑恶势力。

  16、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液化气罐配送、技术开锁行业的黑恶势力。

  17、拐骗农民工、强迫劳动、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非法用工甚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黑恶势力;

  18、通过暴力滋扰、胁迫恐吓、强买强卖、打压竞争对手等手段非法垄断钩机、塔吊等大型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及施工市场的黑恶势力。

  19、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物流行业的黑恶势力。

  20、与公职人员勾结、非法垄断汽车检测业的黑恶势力;

  21、采取拦截打砸车辆、殴打司乘人员等暴力手段非法垄断公交线路营运的黑恶势力。

  22、暴力插手物业管理纠纷、恐吓、滋扰、殴打业主的黑恶势力。

  举报地址:南岗区跃兴街3号(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同楼办公)。

  举报电话:0451-84696346,0451-58699097。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3号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

  邮编:150000。

  举报电子邮箱:hsshb2018@163.com。

责任编辑:张广义

【专题】黑龙江扫黑除恶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