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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设名目 “车辆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设 “骗局”
2019-02-28 14:44:35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安政 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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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8日讯(王安政 记者 赵红星) “用车辆抵押贷款15000元,实际到手9750元,借款人一旦违约,贷款公司便通过GPS定位找到抵押车辆并进行藏匿。随后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将车辆赎回...”近日,牡丹江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打掉一“车辆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4人、核破案件4起。

  据悉,2018年3月至5月,牡丹江市区内先后有4名被害人向警方报案,称其通过中介或微信朋友圈推荐,找到任某彬等人办理了车辆抵押贷款,在出现违约还款情况后遭到任某彬等人1万至7万元不等数额的敲诈勒索,长安公安分局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长安公安分局工作查明,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任某彬、吴某、任某宝、贾某祥4人合伙在牡丹江做起了车辆抵押贷款“生意”。与正常办理贷款业务不同的是,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只有被害人单方签字,并且只有一份贷款合同存放在犯罪嫌疑人任某彬手中。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犯罪嫌疑人便将被害人的抵押车辆开走安装GPS定位,随后巧设名目,以交纳保证金、档案费、服务费等理由从贷款数额中扣除4000至7000元不等的费用。而被害人一旦出现违约还款,犯罪嫌疑人任某宝便通过事先安装好的GPS定位找到抵押车辆将其开走藏匿,再联系被害人让其缴纳高额的违约金将车辆赎回。

  经侦查员调查核实,该团伙在4起敲诈勒索犯罪中非法得利92620元。其中,犯罪嫌疑人任某彬获利50473元,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获利12000元至16000元不等。经认定,犯罪嫌疑人任某彬是组织者、首要分子,4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次数超过3起,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

  目前,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依法宣判,犯罪嫌疑人任某彬因涉嫌其他犯罪,被福建省仙游市警方带走做另案处理,犯罪嫌疑人吴某、任某宝、贾某祥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