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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醉酒驾车出事故 2018年齐齐哈尔8人被终生禁驾
2019-03-28 09:25:36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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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28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8年全年,全市共有8人被终生禁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次被曝光的人将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曝光的卢某某、于某某、刘某某、奚某某、李某某、梁某某、吴某、阴某某8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均为男性。

  从年龄上看,1人为26岁的年轻人,其余7人为年龄处于41岁至52岁之间的中年人。

  从驾龄上看,既有驾龄仅为3年、4年的“新手”,也有驾龄在7年-10年不等的“老司机”,更有驾龄长达22年、27年之久的“老司机”。

  据了解,这8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此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案例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2018年8月22日19时25分,刘某某驾驶黑B95B**号中华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202国道343公里+150米处,与同方向行人姜某、黄某发生相撞,造成姜某、黄某受伤。相撞后刘某某驾车逃离现场,2018年8月23日11时15分,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某于2018年8月23日15时10分到拜泉县交警大队投案。

  【案例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2017年8月6日23时30分许,卢某某驾驶金杯牌黑B136**号中型普通客车沿龙沙区卜奎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市司法局门前时,与正在路面作业的工人尚某某相撞,造成尚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现场对卢某某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结果为:285.3mg/100ml。

  【交警支队提示】

  被禁驾后将终生无法正常驾驶,对工作、生活都将产生极大影响。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与生活工作需要,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因酒驾醉驾或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触碰终生禁驾的红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