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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来与户籍生享同等待遇
2019-04-26 09:51:10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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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4月26日讯 23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到去年底,我省大班额占比1.15%,提前一年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国排名第六。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提前两年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建设任务,位列全国中游。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96.63%,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80%。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361名特岗教师补充到农村和贫困地区,“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覆盖所有县;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14.4%。三年来,在全省54个县(市、区)实施了“国培”项目,培训乡村教师12.87万人次,预计到2019年将实现贫困地区送教下乡全覆盖。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已达到99.3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2018年全省城镇共接收16.37万名(小学9.86万人,初中6.51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部纳入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补助范围。全省健康留守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从2017年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等相关政策。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安排公用经费。2018年,对230.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中小学基础课程教科书3818万册。全年向5.7万名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到100%。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大校额。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巩固比例达到100%,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并在2022年比例达到20%以上。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