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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恶势力团伙“碰瓷”酒驾,多主角,演技在线,大戏上演!
2019-05-17 16:15:4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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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行驶在路上,被其他车辆擦碰,对方要你“给钱私了”,要是你“恰好”刚刚还喝了点酒,是不是只好认下这笔账?小心!你可能是被"碰瓷”团伙套路了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一出“好戏”,男女主角、配角齐全,剧本完整,全员演技“在线”,一遍过,不NG,实景拍摄。

  案情回顾

  王某来自大庆市杜蒙县,与妻子计某在大庆市生活。2017年8月的一天,发财心切的王某突发奇想:利用酒后驾车人担心被刑事处罚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而实现这个目标最好的途径就是——“碰瓷”。王某将想法告诉妻子后,二人一拍即合,但担心两个人“不够用”,遂将计划告知朋友于某、梁某等人,很快,有7人愿意加入。

  按计划,王某提供两辆车、于某提供一辆车作为“道具”;团伙中男性负责寻找作案目标,或开车制造交通事故,逼酒驾司机赔钱“私了”;团伙中女性负责扮演孕妇或“和事佬”,使“剧情”更逼真。

  2018年5月5日晚,王某纠集计某、袁某来到大庆市龙凤区。王某踩点观察,发现目标后电话通知袁某,袁某驾车以其车辆左前大灯位置撞击被害人张某驾驶的轿车右后侧轮眉处,制造交通事故。袁某下车称车是别人的,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双方讨价还价未果后,计某按照“剧本”到事故现场充当“和事佬”,成功敲诈勒索张某人民币20000元。

  2018年9月29日晚,王某纠集梁某、周某、金某到大庆市红岗区。王某指使梁某到饭店内进行观察,20时许,梁某发现被害人沈某酒后驾驶轿车后,电话通知王某。随后王某进行望风并指使周某伙同金某驾驶汽车故意撞击沈某驾驶的轿车,以沈某酒后驾车相要挟索要人民币25000元,否则报警。沈某给周某现金5000元后又通过微信支付5000元,共计10000元。

  王某、于某等9人恶势力团伙通过“碰瓷”制造交通事故,敲诈被害人财物,共作案13起。

  公开宣判

  部分车主事后报警,公安干警很快将团伙抓捕归案,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公开开庭审理,近日,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对该案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人为制造交通事故,进而以威胁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于某、梁某系主犯,被告人周某、金某、刘某、计某、袁某、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梁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被告人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七个月、四年零六个月、三年等不等刑罚。

  年度大戏“碰瓷”已经落幕,等待他们的将是“监狱风云”,最后,小编郑重提醒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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