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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下法院执行干警展开“抓猪”行动
2019-05-23 18:16:5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鸿鹏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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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5月23日讯(刘鸿鹏 记者 佘雨桐) 近日,在大庆市杜尔伯特县一农户家的猪圈里,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一边标记点数、一边过磅称重,忙得“灰头土脸”却又“不亦乐乎”。这场别开生面的“深夜抓猪”行动因何而起呢?事情还要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说起......

待执行的猪。图片由法院提供

  2018年1月,赵某向杜尔伯特县法院申请执行其与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线上、线下查控措施,但未发现车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解后得知,车某以养猪为生,由于部分未出栏、疫情导致猪肉价格大幅下降等原因无法将生猪出售变现。后经执行干警从中协调,赵某与车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在2018年6月30日前,车某将欠款3万余元一次性给付赵某,法院据此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转眼到了约定还款期限,车某却仍未还钱,无奈之下,赵某又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再经查控,车某除其饲养的生猪外仍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转换思路,提出以生猪抵债的办法,并就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起初,赵某并不配合,表示不接受“以猪抵债”。执行干警耐下心来,向其出示了车某各类财产的查控反馈,并与他共同分析了当前的情况,充分展示利弊。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赵某最终同意以猪抵债,并与车某就生猪价格、数量达成协议,约定第二天将猪运回。

执行干警“抓猪”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鉴于赵某害怕车某实施将猪转移、藏匿或以次充好的行为,为确保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执行干警当即驱车一个小时来到车某家中,决定现场“抓猪”。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养殖场的猪大小不一,且大猪、中猪、小猪价格不同,只能一头一头单独上称,然后根据每头猪的重量计算定价。接下来,抓猪、上秤、核对数量和价格,执行干警开始有条不紊地“抓猪”行动。入夜后,打开车灯和手电,大家一直坚持工作至当晚十点多,将15头生猪全部清点并称重完毕,执行活动顺利结束。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