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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敛财难逃法网 哈尔滨市警方打掉王某新涉恶犯罪团伙
2019-06-21 16:10: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余征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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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6月21日讯(余征 记者 包海多)6月2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打掉的王某新涉恶犯罪团伙被法院当庭宣判,这伙涉恶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王某新涉恶犯罪团伙。 程志 摄
犯罪团伙非法敛财的部分物品。 程志 摄
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 程志 摄

  2018年8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得到线索:2017年10月24日,辖区内某企业董事长王某、副经理关某、王某雪、侯某等四人,在公司办公楼内被王某新、王某有、邹某伟等10余人非法拘禁,致使公司财物受到损失,损失金额近百万元。

  大案中队侦查员立即开始对王某新等人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新通过他人刻意结识该公司董事长王某后,先向该公司注资50万元成为了该公司股东,随后以被董事长王某欺骗为由,要求该公司返还股份本金及利息共计100万元。几次沟通未果,王某新于2017年10月24日凌晨,带领邹某伟、王某有、王某亮、范某波等10余人翻墙进入该公司办公楼内,手持尖刀、辣椒水喷剂等凶器,对被害人王某、侯某、关某采取殴打、浇凉水、喷辣椒喷雾、威胁、辱骂等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拘禁6个多小时,持刀威胁侯某将公司保险柜打开,抢走现金76000元,以及侯某的项链,并威胁王某雪写下房产抵押合同,用王某雪名下价值100余万元的房产抵押偿还王某新在该公司的50万元股份本金和利息。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侦查员发现,王某新无业,平时纠集部分无业人员,通过先高利贷放贷,以暴力手段讨债的方式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在放贷讨债方面王某新先以不用着急还钱的说法,让被害人大意,与其签好借款协议,再利用经济纠纷作掩护,上门暴力讨债,实施犯罪。

  经调查,2014年4月,被害人周某洁在王某新团伙成员张某处以月息1毛的高利借贷人民币共计40余万元,当周某洁无力偿还高额利息时,王某新等人在张某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内,以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周某洁签订多份空白协议后,强行侵占周某洁购买的位于道里区某小区房产。王某新还用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此房屋更名到其名下。然而,张某依然要求周某洁继续偿还高额的利息及本金。

  此外,王某新还伙同邹某伟、邹某、马某印等人于2018年9月前往佳木斯市,用电棍击打、钢针扎身体的方式进行殴打借款人冯某才,致冯某才身体多处受伤、出血。之后王某新派马某印跟随冯某才数日,不断使用暴力威胁冯某才,直到冯某才向朋友借钱转账给王某新、邹某伟36000余元,才算罢休。

  王某新恶势力团伙长期以发放高利贷款、暴力讨债等营利为目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哈尔滨市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及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在掌握了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证据后,对王某新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统一收网,抓获了以王某新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全部成员,扣押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约235万元。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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