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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布通告迅速开展排查小区8类违法违规行为 改承重墙饲养畜禽抛撒垃圾都要管
2019-06-27 10:45: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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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6月27日讯 今后,哈尔滨市住宅小区存在改承重结构、占消防通道、抛撒垃圾、违法建外挂保温阳台……都会有人管了。26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通告》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治理住宅小区内各种乱象。

  禁止哪些行为?

  记者了解到,6月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通告》发布施行。

  《通告》要求,住宅小区内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应当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下列行为:

  ◎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

  ◎擅自占用、损坏或者移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等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

  ◎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垃圾、杂物,擅自占用、损毁绿地、花草树木,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悬挂、张贴,违法搭建外挂式保温阳台,违法搭建鸽舍等设施,饲养家禽、家畜等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

  ◎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产生噪声、振动、烟尘、恶臭气体等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居民投诉谁来管?

  《通告》要求,街道办事处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上报或居民投诉的违法违规事项,要按照行政执法权限,及时以书面形式移交住建、城管(行政执法)、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涉及多个部门执法的违法事项,可上报区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政执法部门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街道办事处。

  住建局物业怎么做?

  《通知》要求,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开展三方面工作:

  1.迅速开展排查。各区住建局要立即组织发动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所管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视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事项要建立问题台账。

  2.集中整治乱象。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7、8两个月时间,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各类乱象。对于排查出的有关违法违规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要向责任人下达整改告知单,限期自行清理或拆除,对于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或拆除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通告》规定做好记录,书面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要确立专人负责,对于所报告违法违规事项要逐一建立档案,并及时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涉及多个部门执法的事项,要及时上报区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3.强化日常监管。要建立包保工作责任制,通过区包街道、街包物企、物企包小区的方式,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建立业主自律和自我监督机制,并通过订立小区管理规约,规范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行为;要结合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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