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3日讯(陈卫仕 记者 佘雨桐)近日,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赔偿纠纷案,让他乡务工受伤的汤某获得赔偿款32万元。
家住湖北省谷城县盛康镇的汤某,为了生计只身来到黑龙江省林口县奎山镇的某工地求职。2019年5月初,汤某受雇于在林口县奎山镇某工地施工的福建某公司,在其从事隧道工程相关作业时,不慎被隧道上面掉落的石头砸中左眼,导致左眼视力严重受损。
雇佣单位福建某公司在受害人汤某治疗期间,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在汤某出院后,经委托鉴定,汤某伤残达七级,共造成各项损失达389452元。就该赔偿数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汤某诉至林口县法院。林口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立案过程中,考虑到受害人汤某因受伤导致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且今后劳动能力受限,而且福建公司在林口仅为阶段性施工,不久就要撤离的实际情况,在征得汤某同意后,将案件移送至诉前调解工作室,由人民调解员王德林对双方矛盾纠纷做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王德林一方面积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赔偿标准,认真核算受害人实际损失数额;另一方面,多次与雇佣单位负责人及该单位法务人员沟通联系,最终促成双方首次坐在调解室,妥善商谈赔偿事宜。经过整整两天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福建某公司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汤某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20000元,全部赔偿款在调解成功后已全部履行完毕。
一场紧张对立的矛盾纠纷,经人民调解员王德林的全力调解,在诉讼前得到了有效化解,受害人汤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在其返乡途中,还专门委托亲友给人民调解员王德林送来了写有“情系于民、公平正义”的锦旗,以此深切表达他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