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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紧急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2019-07-21 13:51:4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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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21日讯(明哲 记者 刘嘉)2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入汛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降雨偏多,防汛形势极其严峻。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下突发环境事件,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迅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指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将有效防控各类环境风险摆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全力防控各类环境风险,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通知》提出,要严格部署,迅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区域气象水文特点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及时完善汛期专项应急预案措施,做好人员设备调配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同时针对本辖区环境风险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涉重金属、石油化工以及化学品仓储、油气运输管线、危险废物堆存、尾矿库等企业,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建立完善流域防控措施,提高区域风险防控能力。《通知》要求,要加强值守,及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时刻关注汛情灾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建议政府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凡向市级人民政府上报的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务必同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要主动公开事件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