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长期以暴力手段向出租车司机收取保护费道里区一恶势力团伙覆灭
2019-08-06 18:39: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6日讯(记者 佘雨桐)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8月6日上午,哈尔滨市人民法院组织道里区法院对张某飞等五人敲诈勒索案进行公开宣判。

  2008年以来,被告人张某飞纠集被告人顾某龙、怀某东、张某东及许某洋、王某旭、“金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长期霸占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与河洲街交口,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在此拉客的多辆出租车驾驶员向其交纳保护费,非法控制出租车运营市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张某飞为组织者、顾某龙、怀某东、张某东等多名成员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08年至2018年底,被告人张某飞霸占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与河洲街交口,强行向从此处往江北学院路拉载乘客的出租车驾驶员收取保护费。张某飞指使王某旭、“金某”等人在此看场子,以恐吓、打骂的方式驱赶不交保护费的出租车驾驶员,并先后指使被告人顾某龙、怀某东等人向每台车收取每月300元或400元的保护费。顾某龙、怀某东等人将收取的钱款交给张某飞,张某飞免除几人在此处拉客的保护费。其中顾某龙收取出租车驾驶员庄某、宫某、林某等人共计人民币32700元,交给王某旭7000元、其余部分交给张某飞;怀某东收取出租车驾驶员汤某某、张某某,姜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4500元,全部交给张某飞;张某东收取出租车驾驶员汤某某、张某某共计人民币2400元,全部交给张某飞。

  2016年至2018年12月,被告人张某东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与河洲街交口,在张某飞等人形成的收费模式下,继续以恐吓、打骂的方式驱赶不交保护费的出租车驾驶员,除帮助张某飞收取固定几台出租车每月的费用外,还单独向往江北学院路拉载乘客的其他出租车驾驶员强行收取每台车每趟20元的费用,其不在现场时,指使被告人肖某丽代其收取费用。张某东收取出租车驾驶员陈某某、宋某某、马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7340元,肖某丽帮其代收2920元,合计人民币10260元。

  道里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飞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二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万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