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省法院  >  法院动态
搜 索
母亲重病,三个女儿无一赡养,我就想问问你们咋想的!
2019-08-23 16:21:3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古有王祥卧冰求鲤,今有孟佩杰背母上学。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流淌在我们血液里的爱。父母悉心照料,用心血和汗水将子女抚养长大,看着他们步入社会,为人父母,但自己却慢慢老去。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这个案件,三个女儿枉顾父母多年培育,拒不给付赡养费......

  2016年3月,虎林市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已过耄耋之年的父母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三人给付赡养费。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三个女儿每年分别给付两位老人2800元,于每年1月30日前给付。

  2017年10月,老母亲被诊断出患有脑梗,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出血症状,这无疑是给老人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可是三个女儿卢某梅、卢某红、卢某娣却连续两年不执行调解书确定的支付赡养费义务,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向三姐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没想到,三姐妹都不在规定的时间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三人到法院,三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执行干警遂前往三姐妹家中,将三人拘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首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是中华美德,三姐妹要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又向她们充分释明拒不执行裁判文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姐妹三人坚持到底、“岿然不动”,不管你怎么说,我们就是不给赡养费。为此,法院依法决定对三姐妹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只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此时,两位老人来到法院,请求对三个女儿提前解除拘留。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终究舍不得孩子受苦。执行干警借此机会,再次教育三被执行人。经历此番情景,三个女儿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深感后悔,与母亲达成了和解,承诺尽快履行义务,月底前付清赡养费。赡养父母,不能凉了父母的一片真心。

责任编辑:郭丽颖

【东北网专栏】黑龙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