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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 被罚7.6万元
2019-08-26 16:20: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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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6日讯(记者 刘嘉)2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哈尔滨市南岗区一男子因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弃的铅蓄电池)经营,被没收违法所得30568元,罚款7.6万元。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对家住南岗区的常姓男子进行调查,发现该男子于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弃的铅蓄电池)经营活动,违法所得30568元。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黑龙江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等证据为凭。据悉,该男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丛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日前,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该男子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但该男子逾期未提出听证,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一款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按照“黑龙江行政处罚裁最权辅助决策系统”裁量结果,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处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568元,罚款7.6万元整。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