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类犯罪并不少见,我们也曾给大家推送过类似的案件。不过,今天《庭审内外》讲述的故事,主人公身份却有些特殊,被告人郑某予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本可以拥有美好的前途,但他却利用网络,转身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在校大学生……
坠入迷途的大学生
2018年5月3日至7月18日间,被告人郑某予通过网络与在校大学生被害人崔某然相识。郑某予谎称可以帮助崔某然申请贷款,骗得崔某然的信任。
随后,郑某予以支付资料审核费、手续费的名义,先后35次骗取崔某然人民币3.2万余元。
2018年8月27日,被告人郑某予以同样手段,骗取网上相识的另一名在校大学生被害人甘某的信任,先后8次骗取甘某1.6万余元。
2018年11月21日,被告人郑某予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现场,无限悔恨
2019年5月22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
公诉人:你与两名被害人是怎么认识的?通过什么方法骗取崔某然的信任的?
郑某予:在网上相识的,通过与被害人聊天,得知她有贷款的需求。我说我做过贷款,能给她贷。然后我就以贷款收取前期费用为名,让她把钱转给我。
公诉人:你之前给没给她贷过款?
郑某予:贷过款。
公诉人:这回你有没有能力帮她贷款3万元
郑某予:没有能力。
公诉人:一共骗取崔某然多少次?
郑某予:35次。
在对被害人崔某然实施的诈骗中,被告人郑某予共骗取赃款32286元。诈骗完成后,赃款即被其挥霍。被告人郑某予会有怎样的说法呢?
【庭审内外】
公诉人:赃款干什么用了?
郑某予:我刚大学毕业,不想再给家里增加负担了,就博取被害人信任,骗取她的钱财……
公诉人:我问你赃款干什么花了?
郑某予:报补习班花掉一部分,剩下的给母亲检查身体花了。
公诉人:你有没有工作?
郑某予:没有工作。
公诉人:没有经济来源,以骗取的赃款为生,是吗?
郑某予:是。
对于第二名被害人甘某,被告人郑某予供述,其诈骗手段与诈骗崔某然的如出一辙,都是以为在校大学生办贷款的名义博取对方信任,之后以收取各种费用为由,要求被害人多次给他转款。
【庭审现场】
郑某予:被害人第一次给我转钱的时候,非常痛快果断。我一时糊涂,开始不停骗取她的钱财,被冲昏了头脑。
被告人巧妙地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对其洗脑,诱骗被害人一步步越陷越深,以至于被诈骗的最终金额远远超出了自己最初想要贷款的数额。公诉人出示的微信聊天截图、微信转账记录等多项证据,呈现出了被告人博取被害人信任、精心策划骗局的全过程。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地悔悟。
【庭审现场】
郑某予:我主动认罪服法,退还赔偿。在我羁押时间里,我深深地反思与自省,深感愧疚。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浅薄,对家庭、对被害人带来了严重伤害。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一次自我的彻底觉悟,我保证从此遵纪守法,以合法的方式,做一名孝顺父母、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人。
2019年5月28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郑某予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8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鲁滨:
被告人应该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取劳动报酬,改善生活。这起案件也给在校大学生提了个醒,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身的防范意识,避免陷入这种网络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