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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2019-10-16 17:44: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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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自愿选择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具体受理点详见各地公告,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扫二维码领取,在电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第二种,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受理点领取,手工填写并签名按手印,字迹要工整。

扫码取表

  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安置工作的,还应提供:非农入伍通知书(2011年10月29日之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书、优待安置证(2002年12月及以后入伍退役士兵);属于自谋职业的,还应提供:自谋职业协议书、自谋职业证书。

  7.其它证明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各市(地)受理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

序号

 市地

  受理地址

联系人

  咨询电话

  1

  哈尔滨

  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3号

  武志亮

  0451-58699133

  2

  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市建化区新明大街52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崔雪松

  夏 晔

  0452-2796200

  3

  牡丹江

  牡丹江市西安区牡丹街598号(西十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

  李晓虹

  申作万

  0453-6663311

  0453-6276325

  4

  佳木斯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6号政府机关中心四号楼(西一楼)

  张立明

  0454-8705023

  5

  大庆

  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大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9室

  (社保接续窗口)

  闫 冬

  臧 婧

  0459-6031555

  6

  鸡西

  鸡西市鸡冠区兴路东路147号蓝盾楼

  闫 明

  0467-2667630

  7

  双鸭山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一楼)

  岳 巍

  李 伟

  0469-2606899

  8

  伊春

  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东大街86号

  李洪明

  杨佳衡

  0458-3607369

  9

  七台河

  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47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四楼)

  刘 莉

  张洪杰

  0464-8295394

  10

  鹤岗

  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19号退役军人服务大厅

  王晓莉

  0468-3311813

  11

  黑河

  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48号

  杜 静

  孔繁予

  0456-8241016

  0456-8241018

  12

  绥化

  绥化市红星西街151号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一楼)

  车建国

  李双玲

  杨立春

  0455-8788172

  0455-8788185

  13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

  李洪超

  庞影丽

  0457-2168811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