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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相关教育部门与城管部门:学生不放学执法人员不撤离每校设两名监督员
2019-10-23 14:22:05 来源:生活报  作者:时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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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10月23日讯 近日,生活报连续报道了我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条例》10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园门口道路两侧两百米范围内不允许食品摊贩经营。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学校周边仍有商贩围堵校门向学生兜售食品的情况。21日,哈市教育部门与城管部门对本报报道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反馈。

  香坊区城管六科:学生不放学执法人员不撤离

  哈市第九中学的“情况说明”中反馈了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流动摊贩治理情况。该校自2018年9月开始,联系香坊区城管局加强学校周边无证摊贩集中治理,还多次与城管局召开联席会议,学校安全办与城管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安全办沈老师进行周边巡查,城管局每天中饭及晚饭时间派2-4名队员进行现场执法,香坊区城管六科加强了九中校园周边无证摊贩治理。学校表示将继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并积极联系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进行流动商贩的打击及治理工作。

  针对学校所说由香坊城管六科管辖这一区域,记者找到六科负责人的谢科长。据其讲,该科不仅负责九中和风华小学区域,还有近10所学校在其辖区,而该科只有3名在编人员,其余是10名特勤人员,存在管理空档。学校发现有无证商贩,一般通过口头形式通知执法人员。媒体报道后,执法部门已加强管控,目前,每天学生不放学,执法人员在街上不撤离。

  香坊区教育局: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每校设两名监督员

  21日,香坊区教育局也作出回应,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区各中小学校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每校确定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任城管执法义务监督员,及时劝阻在校学生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同时,对发现的校园周边问题食品线索和占道经营行为,及时向城管执法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实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执法部门现场检查的相关配合工作。建立监管台账,全程记录问题食品线索报告情况及执法部门现场处置情况。实施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教育、城管执法及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协调配合,履行工作职责,执法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电话起至现场检查处置结束,将处置情况登记备案并通报所在学校,由学校进行备案登记。各学校定期汇总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学校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监管台账管理情况,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要求,有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松北区城管局:设固定执法岗点对无照商贩“零容忍”

  对于松北区哈市实验学校校园周边存在违规商贩售卖食品的情况,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在区食安办协调下紧急行动,将学校周边无证商贩进行彻底清理,同时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弹。并在哈市实验学校门前设立固定执法岗点,对无照商贩“零容忍”,坚决杜绝学校门前无照经营贩卖食品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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