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黑龙江出台医保新政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底前可享实惠
2019-11-29 16:55:1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英鑫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1月29日讯(记者 孙英鑫)29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医保新政《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我省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年底前,“两病”参保患者可享受待遇。

黑龙江出台医保新政。东北网记者 孙英鑫 摄

  此次出台的医保新政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这个政策是一个针对特定人群的保障政策,主要保障对象是患“两病”的城乡居民,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

  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相关部门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具体政策,一是“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二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55%;三是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责任编辑:王傲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