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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保新政解读: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新”在哪里
2019-11-29 19:18:3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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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9日讯(记者 孙英鑫)随着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全面覆盖,保障范围从住院向门诊延伸,就医范围逐步扩大,待遇享受更加便捷。29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就我省《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首次对用药实行了一个保障政策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万龙表示,过去以往基本上是对费用,医生开出了单子,不管是用药还是医疗服务,是一揽子支付的。慢性病往往经过确诊以后,可能需要长期用药,这一块之前医保没有单独的支付政策。从用药来看,高血压、糖尿病一般单次费用比较低,持续费用比较长,总负担比较大,以往难以纳入报销政策,这次专门对用药采取了政策措施。

  “两病”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政策全省统一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一级调研员张冰琦说,这次出台的我省“两病”政策是全省统一的政策,包括“两病”落地的经办规程及信息系统需求也是全省统一的。统一的出发点就是聚焦了我省医保政策市地县之间待遇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胆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让全省“两病”患者享受同等的门诊用药待遇。

  轻症高血压、糖尿病属于常见病,按卫健部门分级诊疗制度以及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要求,“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应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落实两病待遇。一方面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大医院看病就诊的压力。同时适用于家庭医生的慢病管理。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便捷性,尤其是偏远地区群众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路程较远,很不方便。

  医保新政对基层卫生机构倾斜政策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副处长曹娅娜说,在此次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的保障水平,即“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药品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进行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我省在确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的情况下,特别对基层卫生机构明确了倾斜政策,即定点的基层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5%,与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相比,支付比例提高了5%。这样规定促进参保居民更多至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对慢性疾病的有效管理,也方便百姓就近就医、便捷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西药并重基本满足“两病”患者用药需求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副处长赵静兰说,根据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现有基本药物685种,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中西药并重,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基本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当然也包括《意见》中的“两病”。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进一步强调了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着力缓解“看病贵”问题。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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