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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有我!黑龙江高院各部门这样做
2020-02-05 14:01:4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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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牵动着每个人的心,疫情期间,黑龙江高院干警工作、战“疫”两不误,各部门这几天都在忙些啥?又做了哪些工作?

  刑一庭

  刑一庭于1月31日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点击文字即可跳转),对全省法院依法稳妥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月2日,配合审管办起草疫情防控期间涉法问题解答,对相关刑事法律问题的设定、解答内容进行细致研究,形成相关材料。(点击下方图片,看疫情防控期间涉法问题解答?)

  2月3日,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刑一庭对黑龙江高院疫情防控期间制发的相关文件和相关举措进行梳理、汇总,每日一报。

  刑二庭

  刑二庭全力落实防疫举措,一是形成疫情筛查“日报告”。设专人在微信工作群每日统计、上报本庭干警是否存在发热等“四类情况”。二是实行分散办公。充分利用议案室、律师阅卷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作为临时办案场所,避免人员聚集;如无特殊情况,禁止随意走动、闲谈。三是采取灵活办公方式。除非必要,其他人员在家采取网上办公等方式开展具体工作。四是落实卫生防控要求。来院办公干警每日需佩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用过的口罩、纸巾、餐盒等物品放置指定回收位置。

  审管办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审判管理工作有序运转,审管办成立青年小组,实行轮流在岗值班制度,分散办公,通过新媒体网络,积极谋划、研究、推进各项工作,做到本职工作、疫情防护两不误。

  行管处

  行管处在2月3日上班前已针对院机关办公秩序、政务值班、干警用餐等事项制定工作方案,聘请消毒杀菌公司,为院机关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对地面、各类把手、台面进行消毒擦拭。

  每天对安检室、信访大厅、立案大厅、审判大厅及电梯轿厢、卫生间进行4次喷洒消毒。为法警总队安检人员等关键部位人员配发防护用品。为避免人员在食堂聚集就餐,行政管理处还购买足量餐盒,制作午餐盒饭发放给全院干警。

  审监二庭

  审监二庭积极应用信息网络开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到安排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一方面,每天通过互联网打卡,安排部署工作。在审判工作推进上,值班干警第一时间汇总目前尚未审结的案件相关情况,由庭领导与承办法官联络沟通研究,对已经开庭的,落实到人推进合议、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对尚未开庭的,由各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电话联络案件当事人、征询调解意见,并视情况确定是否采取网络听证、网络询问。

  立案一庭

  立案一庭及时研究出台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牵头起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制定21项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措施。同时,对外发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向社会群众告知全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业务工作安排。(点击下方图片,看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

  起草并发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点击文字即可跳转),对诉讼服务场所暂时关闭期间的工作进行安排和告知,明确提示网上立案、网上信访、材料邮寄等办理渠道,公布黑龙江高院立案、信访联系地址和电话,配合制作线上调解、网上立案操作指引,确保接待场所关闭期间仍可以正常处理群众的诉讼服务需求。

  立案二庭

  立案二庭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办公,保证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受影响。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院机关临时实行灵活工作方式的通知》要求,立案二庭通过工作群及时向全庭干警传达,除值班外,其余干警需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方式办公,组织所在合议庭建立微信群,上传业务学习资料,共同讨论审判业务;法官在家阅卷,撰写庭审提纲,利用电话及时通知当事人延期开庭,避免当事人往返。

  农林庭

  农林庭利用工作群、微法庭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关于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各项要求,及时发起“疫情日报告”接龙,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制度。同时,法官们充分利用互联网,在黑龙江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办公,网上通知、在线质证、微信调解,确保疫情防控与办公办案“两不误”。

  法官学院

  法官学院严格落实院机关疫情筛查“日报告”制度,并结合学院实际建立了体温检测登记制度、日常消毒通风制度、值班人员分餐制度、分散办公制度及防疫知识学习制度,强化风险防范、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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