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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富拉尔基警方依法查处7起涉疫情类案(事)件
2020-02-08 17:16:1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姚磊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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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2月8日讯(姚磊 记者 包海多)截止到2月8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富拉尔基分局累计查处涉疫情类案(事)件7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其他类案事件5起;共刑事处罚2人、行政处罚6人、批评教育1人。

  严厉打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月20日,富区人关某某从武汉回到富拉尔基区后,先后到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洗浴、聚餐,同80余名群众有过密切接触,造成传染2例确诊病例,84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的后果。目前,关某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分局立案侦查。

  严厉打击散布疫情谣言行为

  1月29日,分局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涉嫌编造散播疫情相关的网络谣言,通过网络平台相继在700多个聊天群中被网友迅速转发流传,造成极度恶劣影响和社会恐慌,经公安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核实,确定该信息为编造、故意传播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分局相关单位迅速开展联动部署,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分局刑侦、铁北派出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现已成功将编造、散播该虚假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2岁,现居住在齐市龙沙区某小区)抓获归案,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严厉打击违反政府规定组织聚众娱乐活动行为

  2月3日10时许,富拉尔基公安分局沿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深入开展疫情巡逻防控、检查公共行业场所营业情况时发现:沿江辖区业主王某(女,57岁)经营的棋牌室(麻将馆)仍对外营业,严重违反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相关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月7日,居民姚女士组织召集同村村民3人,在电力派出所辖区某村其自家开设的麻将馆内聚众,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电力派出所开展疫情防控的巡逻执勤民警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姚女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1月28日9时30分,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辖区某文化用品商店内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存在哄抬物价行为,在工作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进行处罚时,遭到该商店经营人叶某某、孟某某的辱骂及推搡。接到报警后,红岸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叶某某、孟某分别采取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贰佰元和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2月6日,分局经保大队经工作发现刘某、李某二人高价售卖75度酒精,涉嫌哄抬物价,并及时将该二人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