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1日讯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特殊时期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供给,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全力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指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黑龙江省企业复产复工相关安排,足额预留信贷额度,有重点、分类别,精准保障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供给。按日向银行机构推送抗疫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优先保障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以及生活必备品生产等企业的用款需求,确保资金迅速到位。引导持续加强银企对接,深入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对于具备融资意愿且满足条件的企业尽快组织授信放款。对于确为抗疫刚需的企业,在满足“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提高授信额度。
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着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于省内疫情相对严重地区,给予当地分支机构较低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鼓励向疫后创业人员发放低息、免息的创业贷款。对于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等重点领域的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努力实现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
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响应企业各项金融服务需求。制定特殊时期授信方案和应急操作标准,通过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第一时间满足重点企业刚性融资需求。及时发布网点营业和业务办理渠道等信息,有条件的要做好预约服务,避免人员聚集办理业务。
保持企业稳定守住风险底线
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确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为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新增贷款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用。
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作用
引导保险公司要积极有效增加保险供给,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完善非车险客户承保后回访机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增强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
要求各银保监分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执行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面临形势和问题的研判,发挥各自优势手段,帮助企业复产复工,回归正常生产经营轨道。同时要强化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员工健康,妥善安排好在岗人员,确保工作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