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外出聚餐、骑车闯卡、卖口罩诈骗……疫情期间多起违法案件被警方严惩
2020-02-12 10:53: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姚磊 包海多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2月12日讯(姚磊记者包海多)外出聚餐、骑车闯卡、卖口罩诈骗……疫情期间,多起违法案件被齐齐哈尔富拉尔基严惩。

防疫期间,组织聚餐的违法行为人被警方处罚。 警方提供图片

违法行为人被警方严惩。 警方提供图片

  2月11日,金某某(男)在疫情期间,以售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案件2起,涉案金额800余元。目前,金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1日,吴某(男)骑自行车擅自闯卡通行,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闯过电力辖区前水村设置的卡口。该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11日,杨某某(男)从小区封闭栅栏钻出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幸福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其罚款200元。

  2月10日至11日期间,曲某(男)、徐某某(男)、韩某某(男)在没有任何通行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开车上道行驶,分别被沿江派出所、和平派出所、红岸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2月9日,彭某(女)在明知政府发布命令不允许聚餐的情况下在外参与聚餐后,返回居住的小区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登记、冲闯隔离带,将工作人员打伤。该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分局刑侦大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9日,关某、彭某、范某某、杨某某、王某、董某、王某某、李某某等8人违反政府禁令,擅自聚众就餐。以上8人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北兴派出所依法对以上8人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2月9日,王某(男)在进入小区时拒不登记、冲闯隔离带。该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北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悉,自政府公告发布以来,齐齐哈尔富拉尔基警方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各类案件18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处罚22人,其中拘留14人,罚款21人;训诫230人,批评教育400余人次。公安机关对违反政府公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杨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