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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隔离,主动聚集,违反防控举措!严惩!
2020-02-12 16:43:4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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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全部48起聚集性疫情中,发病194人,波及或暴露630人,死亡3人,其中有45起是家庭聚集性疫情,占比93.75%。”

  2月7日,黑龙江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在省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黑龙江除外源输入病例外,内源扩散主要是聚集性病例,省内多地已经发生聚集性疫情,波及人数较多,防疫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尽管如此,仍有少数人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隐瞒病情、拒绝隔离,甚至参加宴会、打麻将等聚集性活动,违反政府防控命令,不仅不利于自身疾病预防,而且危害公共安全,将严厉打击上述行为。

  案例一:严厉打击非法聚集相关违法行为

  2月2日18时许,佳木斯兴华边境派出所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同江市金色嘉苑小区某车库内有人打麻将,民警随即将刘某、高某等4人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经询问,4人对在车库进行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4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严厉打击阻碍执行防疫工作行为

  2月3日,佳木斯市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与张某驾驶私家车进入该市郊区四丰乡陶家村预防新冠病毒疫情检查站时,不听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冲卡,辱骂工作人员并发生肢体冲突,随后驾车逃离现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王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处罚。

  案例三:严厉打击刻意隐瞒情况,拒绝隔离治疗,致使病毒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1月16日至26日,佳木斯市犯罪嫌疑人刘某欣(佳木斯中医院某科副主任)与武汉返乡亲属多次密切接触,1月26日出现症状,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1月21日其所在单位发布疫情通知后,刘某欣故意隐瞒接触史和真实活动情况,既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也未严格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在医院门诊继续接待患者,致使其家人、同事、患者等多人疑似被感染并隔离。2月6日,佳木斯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疫情防控,事关亿万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全民行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取的有关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宅”在家里做好卫生防护,少出门、不聚集,为疫情防控作贡献。

  政府可以采取哪些防控举措?

  新冠肺炎发生后,国家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新冠肺炎属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此,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1.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2.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例如,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等等。

  (二)依法采取人员隔离措施:1.对已经发生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实施隔离;2.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的措施;3.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三)对隔离人员观察、治疗: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针对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不同措施,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4.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四)实施交通卫生检疫:1.对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及其承运的物资进行查验;对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及其他应急医学措施;对被检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实施控制和卫生处理,等等。

  (五)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违反防控举措怎样处罚?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

  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处死刑。

责任编辑:郭丽颖

【东北网专栏】黑龙江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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