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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微法院”隔空审案
2020-02-14 20:46: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建国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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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4日讯(付建国 记者 佘雨桐)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月13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借助手机“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对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进行网上庭审。

网上庭审照片。

  拖欠货款五年未还 诉讼维权一波三折

  两位原告马某与王某系合伙开办石材厂个体业主。从2015年2月开始,被告安某就在原告处购买石材,欠付原告石材款20.6万元。

  后经多次索要未果,2019年1月7日,两位原告以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因被告户籍为大庆市龙凤区,便到大庆龙凤区法院起诉,要求给付货款20.6万元及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利息。

  因被告到处躲避,经龙凤区法院多次送达,仍送达不了,于是最终法院采取公告送达。

  这起买卖合同案件于同年9月份正式开庭。在庭审中,经庭审查明,发现涉案合同履行地不是在龙凤区,而是在大庆高新区,故龙凤区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据此,龙凤区法院便将此起案件移送至大庆高新法院。

  寻找被告蛛丝马迹法官巧妙完成送达

  2020年1月15日,这起买卖合同案正式移送到大庆高新区法院,经随机分案系统分配至民一庭法官杨杰名下。沟通中,两位原告提到涉案石材系被告承包大庆新村十区老区改造工程使用。这一线索,让有着十年审判经验的杨杰眼睛一亮,因为他曾审理过上述房屋改造工程施工后漏雨案件。

  通过查阅卷宗,杨杰很快了解到改造工程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并于次日便前往建设局查询工程备案资料,到承包方单位了解工程分包情况。经查得知,本案被告从承包方处承包部分工程,人在大庆和安达两地,很不固定。

  为尽可能联系上被告,杨杰仔细查阅承包方与被告的分包合同,找到被告施工代表联系方式,并从中得知被告常在安达一售楼处出现。

  当日,杨杰和书记员驱车前往安达市,到售楼处找到了被告,并向其送达起诉状、传票等诉讼材料,填写地址确认书。

  两位原告得知给被告送达完毕后,无需再进行公告时,便当即给法官打电话,连连感谢和称赞。

  疫情面前庭审不打烊隔空审判安全又圆满

  这起买卖合同案件的开庭,定于2020年2月13日下午14时。在坚决贯彻疫情防控的同时,又为不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杨杰提前一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讲解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方面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引导当事人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参加庭审。最终经过多次耐心劝解,双方同意网上开庭。

  2月13日14时,案件如期开庭,在庭审中,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同时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当事人随庭进行证据提交、质证、调解,法官制作笔录等日常庭审现场的工作,都在手机“视频聊天”中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过程操作快捷、便利,线上影像清晰、对话流畅、播放连续。

  经过法官耐心劝说,原告放弃利息,被告提出分期付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同意调解协议效力经确认后立即生效。最后通过“微法院”进行确认签名。至此,一起“准公告送达”案件在28天内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