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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不见面” ? 执行:以为疫情突发就不用缴纳执行款了?想太多!
2020-02-17 12:40:55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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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当前,坚守一线

  执行工作不停歇

  为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冲锋在前

  该执行的钱

  一分都不会少!

  罚金未履行 执行法官在线催缴

  疫情之下,不敢懈怠,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在线”,工作不减。

  被执行人杨某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60万元,执行法官多次与杨某家人沟通,释明法律耐心劝说,然而每次杨某家人均找各种借口搪塞,仅缴纳部分罚金。春节前,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杨某的家人承诺于春节后向法院全部履行。

  春节期间疫情突发,杨某家人以为疫情当前法官不上班,执行案件一定会被中止,并未如约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然而让杨某家人想不到的是,杨某接到了执行法官的催缴电话。认识到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的杨某的家人,向法院缴纳了剩余全部罚金。

  防疫关键时期 以物抵债延期交付

  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鹤岗市兴安区法院执行局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积极推进案件执行工作,既保障了当事人权利,又有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

  周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刘某向周某偿还借款200余万元,可刘某一直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兴安区法院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价值200余万元的设备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但两次拍卖均流拍。

  为尽快解决此案,二拍流拍当日,执行法官同意了周某以物抵债的申请,并在当日进行了网上送达。现在正值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经与申请人沟通,执行法官决定延期交付,待疫情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周某具备接收条件时再行交付。

  彼此多一份理解  交通事故赔偿马上给

  在全国上下共同抵御疫情的关键时期,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执行局开展网上办公,执行“不见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刘某申请执行郭某、某服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刘某依据生效判决书请求郭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某服务公司对该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郭某及某服务公司进行了全面网络查控,冻结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二被执行人分别取得联系,抓住时机释法明理、积极沟通悉心劝导,同时也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做其思想工作。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二被执行人也表示特殊时期,不给社会添乱,愿意及时履行义务。在与申请人微信沟通后,申请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考虑到双方因疫情无法到法院,二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汇入法院冻结的账户内,此案执行完毕。

  申请人刘某表示,没想到在疫情防控这么严峻的特殊时期,竟然能够这么快要回执行款,感叹法院执行工作真正做到急人民之所急,便民、利民、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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