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9日讯(记者刘嘉)19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获悉,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轻缴存单位及职工的负担,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18日,经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具体政策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正常缴存省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缓缴2020年1-6月的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其职工可以提出申请,缓缴2020年1-6月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连续计算缴存时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相关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