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李某因着急用钱,在王某处借款4万元,约定还款期为两年。李某还将自己的80亩土地流转给王某种植两年,王某一次性支付给了李某两年流转费用2.12万元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借款+承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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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一度非常温馨
然后事情的走向却出乎预料

2018年春天,李某没有按照约定流转土地,承诺向王某返还2018年的土地流转费用10600元。

2019年7月,借款期满后,王某向李某索要借款及土地流转费用时,李某态度突然变得很坚决,称自己没钱,一分也还不上。经多次索要无果后,王某将李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阶段,李某非常配合,态度很好,表示虽然不能一次性偿还,但是愿意分期给付欠王某的钱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又一次没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第一时间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就在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时,李某情绪非常激动,表示很气愤。
“王某一点不讲究,就这点钱还把我起诉了。起诉了不说,还申请执行我。我不签字!”
“你们法院给我写个条,保证我签字你们就解冻我的银行卡。”
执行干警反复的释法明理,李某最终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因李某无法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王某主动提出与李某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然后李某态度依然如此:“我没钱还你啊。这事儿,我也不是不想给你钱。”


而实际情况是,经过法官多方查控,李某的银行卡中就有3万元。为保障王某合法权益,不误春耕生产,九三人民法院对李某银行卡中的3万元进行了扣划,对于剩余未履行部分,执行干警将继续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督促李某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