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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2020-03-27 15:51: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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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27日讯(彭计勇 王琪 记者 佘雨桐)26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2019年8月12日,李某波驾驶解放牌牵引车,在哈罗公路上与骑摩托车的被害人李某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李某波第一时间拨打120对被害人进行救治,并及时报警。不幸的是,李某送医后不久,伤重不治。案发后,李某波对于被害人死亡的事宜对家属积极给予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经审查,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并不复杂,交通肇事嫌疑人李某波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李某波家里有6口人,上有年迈的父母,而且母亲患有乳腺癌症,父亲眼睛有疾病,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一个就读于高中,一个初中,妻子没有工作,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李某波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靠货车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

  经综合审查,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案件可以对李某波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批准,决定对该起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让检察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公正性。3月26日下午,郊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员、当事人双方家属、值班律师等十余名代表到会发表意见。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司机和他的家人也很积极主动和我们联系,两家都非常困难,我们愿意给李某波一个机会。”被害人李某家属说。

  辩护律师认为,李某波及其家属已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真诚悔罪,认罪认罚,取得了谅解。李某波属于过失犯罪,家庭困难确需照顾。事实已查清,证据已固定,希望对其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本次公开听证会是郊区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以召开公开听证会模式的首次尝试。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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