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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罚款7000元
2020-04-03 17:28: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南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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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3日讯(记者 陈南竹) 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哈双大队、哈牡大队抓获三名违法驾驶者,对于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其中一人被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天。

姜某山、马某升被处罚。
酒后驾驶者。
无证驾驶者。

  据介绍,4月3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哈双大队民警在成高子收费站执勤检查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黑A8928A黑色现代轿车车里有酒味,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以饮酒驾驶机动车对其做出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4月2日下午,哈牡大队勤务四中队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黑LGZ770号小型汽车,发现驾驶人宋某伟的行为同时触犯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宋某伟被处以收缴伪造证件,扣留机动车,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天。因其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下一步将移交至尚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4月2日下午14时37分,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牡大队尚志警务点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牡丹江至哈尔滨方向K338公里处有一台违停车辆,民警遂下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随后驾车逃跑,被民警成功拦截。最终,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姜某山被处以罚款两千元,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对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人马某升处以2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