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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文旅企业这些政策需用足用好
2020-04-07 22:19: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巍 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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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7日讯(记者 付巍 霍枭涵)7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出台多项金融措施帮助全省企业共度难关。

  减免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租金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疫情期间,引导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的文旅小微企业房租。

  减免阶段性困难行业企业房产、土地使用税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文化和娱乐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纳税人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5月属期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将房产、土地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并在疫情期间免收一个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返还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社保费及缓缴政策

  受疫情影响,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落实参保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对所有参保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省级财政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以工代训天数计算补贴。

  帮助文旅企业融资

  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文旅企业,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点对点融资申报辅导,协调落实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推行信用贷款等惠企政策措施。

  对2020年新增贷款予以贴息

  经审核,对省内中小微文旅企业2020年用于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照企业当年实付利息的50%贴息,单户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同一户企业的同一笔贷款,已获中央或省级贴息支持的,不予重复贴息。

  为文旅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

  搭建文旅投融资担保平台,与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出“文旅纾困贷”专项贷款担保品种,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撬动银行放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规模。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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