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7日讯(记者 付巍 霍枭涵)7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对疫情影响严重的3A级及以上和有代表性创新性品牌的冰雪旅游景区、3S级及以上旅游滑雪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受疫情影响退团的旅行社予以一次性补助。
《通知》明确,按照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23日的接待规模,且2020年裁员不超过5%。冰雪旅游景区已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80万元,3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5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2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旅游滑雪场已接待滑雪2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1万人次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
对2020年1月24日以来,因疫情影响取消团队旅游业务,妥善处置退团退费问题且与游客已达成和解、累计退团超过50人次(含)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19年11月1日以来受到县级以上文旅部门行政处罚的除外。
暂退所有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列。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此外,对2020年2月1日起至《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第2号公告》解除之日止,对因疫情关停互联网电路的经营业户,减免电路租费或延长同等时段的服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