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9日讯 日前,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小区显要位置设公示板,公布二维码,居民可通过二维码进行意见反馈,监督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业主监督员制度,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应选定2名业主作为监督员,全程对项目改造内容、改造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参与项目验收等工作。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监督员和其他参与改造单位共同对改造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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