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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出台《鹤岗市风险人群管控办法》
2020-04-25 12:44:4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丽娜 周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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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5日讯(陈丽娜 记者 周秘)近日,鹤岗市制定并出台了《鹤岗市风险人群管控办法》,对境外、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内中风险地区返鹤人员提出明确管控要求。

  《办法》规定,对在入境地隔离期满返鹤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1次核酸检测+14天居家隔离+1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及健康监测措施。

  对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程序实时更新为准)非鹤岗居民进入鹤岗市的,原则上一律劝返;对确需进入的实行集中隔离;对持有输出地医疗机构出具7天内健康证明(核酸和肺CT检测报告)且体征无异常的可不实行集中隔离,但要密切监测。对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本市居民实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不具备集中隔离条件的,实行“一人一户”“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湖北(武汉)来鹤返鹤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解除隔离后,实行14天“两点一线”管理,社区网格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8小时”之外继续管理。

  对省内中风险地区返鹤人员,一是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返鹤人员(以疫情实时更新信息为准),实行“一人一户”“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控。对不具备“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4月2日以来,入(返)鹤时间已超过14天的未进行隔离的人员,不再进行隔离。二是对4月2日以来在哈就诊的患者及陪护人员,按照“先集中、后居家”的原则,对健康状况符合集中隔离要求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健康状况不符合集中隔离要求的,采取“一人一户”“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返鹤后住院的患者实行单人单间隔离救治和查体温、查核酸、查抗体、查血常规、查CT“五查”措施。对4月2日以来,在哈市第二医院、哈医大一院就诊或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从入鹤时间算起,满14天的可不再隔离,但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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