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对一批环境污染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位于依兰县的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起诉书指控某公司2016年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
和一般的民事案件不一样,环境污染的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案件的典型性,也让合议庭每一位成员打起十二分精神。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世杰:这个案件是高炉大气污染,就是排放烟尘污染大气。经过大量调查、了解,环境修复的标准、损害的程度,我们进行了科学地鉴定。合议庭成员到现场实地踏查,既要保护环境把生态进行修复,又要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2018年1月23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某公司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程度和修复费用进行鉴定。
可就在大家等待“鉴定结果”的时候。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又提交了新证据,称被告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超标排放了,并不是之前起诉书中提到的2016年前两个季度。违法事实需要向前推两年,这也加大了合议庭与相关部门的工作量。
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谢玉红:超标排放的天数甚至占到全年生产天数的97%,一直没有整改到位。该公司在多个季度屡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但是依然没有停止超标排污的行为。
2019年4月,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评估报告书,认为企业超标排放烟尘377.29吨,二氧化硫512.67吨,氮氧化物1190.58吨,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数额共计1531.95万元。
2019年7月19日,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进行改造和治理,待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再恢复生产经营;二、被告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531.95万元,用于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的修复和治理。
被告某公司郑重向社会各界致歉。
某公司副经理徐立新:由于我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郑重向社会各界致歉。我们关停了造成大气污染的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危害。